聊城公开招聘政务外包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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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条件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(二)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(三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。
(四)身体健康,无精神类疾病、无传染病史及心脑疾病,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。
(五)年龄35周岁以下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: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;党纪处分受影响期内、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二、报名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5日
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主要有:
(1)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扫描件一份(需粘贴本人近照);
(2)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;
(3)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扫描件一份(学信网查询并打印)
(4)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份
应聘人员请将以上资料于2023年8月13日下午17:30时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:104825138@qq.com
注:邮件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"姓名+手机号码"
(二)资格审查。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。对资格审查合格者,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。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,应聘材料不予退回。
三、聘用程序
(一)组织面试。采取结构化面试,满分100分。考生由评委组负责面试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。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,请保持电话畅通。
(二)闭卷笔试。笔试采取试卷答题的形式进行。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,满分100分。按面试成绩50%、笔试成绩50%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。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考察体检人员,请保持电话畅通。
(三)考察体检。对于考试合格人员,通过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,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、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从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。
(四)决定聘用。根据考察体检情况,决定聘用人员。
四、试用期及薪资待遇
(一)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(五险)。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1800元;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,平均工资4500元左右(包括实发工资、五险)。
(二)本公司不招收兼职人员。所有聘用人员,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,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,否则不予聘用。
五、其它
(一)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,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;
(二)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,一律取消面试资格,已经聘用的,依法解除劳动关系;
(三)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,将严格保密,仅供招聘之用,恕不退还;
(四)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、食宿等费用自理;
(五)本招聘公告及考试组织实施的一切解释权归公司所有。
联系人:刘经理 17861816590
地址:聊城主城区某政府机关